2008年5月13日 星期二

交往

說到基督徒交往的男女朋友最好也是基督徒.....一般而言最好是這樣啦! 主要是因為信仰同會有屬靈上的契合.敬畏神..也容易分享相似的價值觀
是有這麼一節經文...
林後6:14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,不要同負一軛。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﹖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﹖

基督徒一般而言會有一些共同的相信的事, 比方哥林多前書 第十三章, 對於愛的定義是這樣:

愛是恆久忍耐,又有恩慈;愛是不嫉妒;愛是不自誇,不張狂
不做害羞的事,不求自己的益處,不輕易發怒,不計算人的惡,
不喜歡不義,只喜歡真理;
凡事包容,凡事相信,凡事盼望,凡事忍耐。
假如雙方都認同這種觀念, 朝同樣方向努力, 其實是比較容易建立良好的關係吧.....
而且我知道有一些教會中的女性是非常的堅持這點....因此教會中很多單身女人
主要是因為在台灣幾乎所有教會都是女多男少...比例上有時還頗懸殊...

我自己的話也會和非基督徒約會....
然後在約會時仔細評估他的價值觀和品格特質...也會考量生理心智情感彼此間的吸引力
至於關係的進展上就會評估上次跟你說的五個要素: 了解 信任 依賴 承諾 身體接觸......盡力保持平衡